牡丹分园
牡丹分园宪法普法宣传学习

牡丹分园

发布时间:2019-12-10     浏览量:

2019年12月9日下午,应海淀区教委法制信访科要求,北京师范大学实验幼儿园牡丹分园开展了学习“宪法”活动。学习活动以区教委法制信访科统一下发的文字版和PPT版《宪法普法宣传学习》为主要学习材料,在执行园长夏华颖的主持下展开。

2012年12月4日,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3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讲话:“任何组织或者个人,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。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,都必须予以追究。”为了更充分了享有宪法赋予的权利,积极履行宪法规定的义务,有必要对有关宪法知识进行学习。

首先,夏园长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,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,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。现行宪法颁布以来,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中、在我们党治国理政实践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,有力坚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,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,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,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,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、民族团结、社会稳定。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,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、尊严、权威的前提,也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、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。

随后,夏园长继续讲解了国家宪法日及宣誓制度。2014年10月23日,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问题的决定》,提出将每年的12月4日这一天定为国家宪法日。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首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作出重要指示:“要以设立国家宪法日为契机,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,大力弘扬宪法精神。”并带领全体教师进行宣誓。

最后,夏园长阐述了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义务的规定,并结合学习材料中的生动案例进一步理解公民基本权利义务的内涵。